立陶宛修订奶油和奶油产品的质量开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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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2024-09-27 14:26来历:厦门技能性交易办法信息网原文:
中心提示:2024年9月24日,立陶宛农业部发布Nr.3D-676号指令,修订奶油和奶油产品的质量开展要求,自2024年9月25日施行。
2024年9月24日,立陶宛农业部发布Nr.3D-676号指令,修订奶油和奶油产品的质量要求,自2024年9月25日施行。主要内容:
(2)用来制作奶油和奶油制品的原材料一定要契合法规规则要求并有食物安全和质量同意文件;
(3)由牛奶或乳清制成的至少含35%乳蛋白的乳制品,可增加增稠剂或稳定剂,最大运用定量20g/kg;
(4)标签规则。酸奶油及其产品应标明发酵菌种;由恢复乳出产的奶油和奶油制品应标示“恢复奶油”;须标示所运用的热处理办法;有必要以质量百分比标明脂肪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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